物主保管不当他人过失毁坏财物可以不赔吗

政治法律2023-08-06 07:58:59

物主保管不当他人过失毁坏财物可以不赔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物主保管不当他人过失毁坏财物可以不赔吗,怎样认定保管人的责任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物主保管不当他人过失毁坏财物可以不赔吗

1、第三人过失损毁财物的,如果保管人有保管不当的情形时,要与第三人共同承担赔偿的。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分别侵权承担按份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二、怎样认定保管人的责任

1、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迟到妥善保管的义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原则上保管人都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管在有偿与无偿的情况下,保管人责任的大小(或轻重)应有所区别。

2、保管是有偿的,保管人应当对对保管期间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所谓“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是指保管人能够证明保管人已经迟到了妥善保管义务。

此外,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物自身的性质或者包装不符合约定造成的,保管人也不承担责任。

3、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对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尽管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是理所当然的。

此外,在保管是无偿的情况下,保管人对因重大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后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保管人对保管物明知可能造成毁损、灭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管人保管物品有过错,物品由第三人过失行造成损毁的,是属于共同侵权的行为,保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侵权的责任,依据各自责任大小或者平均承担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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