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的主体不是只有自然人,《刑法》明确规定集资诈骗罪是由单位犯罪的,单位构成集资诈骗罪以后,除了对单位单独判处罚金之外,对集资诈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吗?
集资诈骗罪的主体不只是自然人,犯罪主体包括单位犯罪。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单位涉嫌集资诈骗法院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有哪些?
(一)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四、常见的集资诈骗的行为有哪些?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过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事实上比较常见的集资诈骗的犯罪主体都是单位犯罪。不过,集资诈骗案件中对相关责任人的刑事处罚标准要根据集资诈骗的数额和犯罪情节确定,最严厉的量刑标准是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