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了之后是需要通知家属的,但是存在着例外的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无法通知或者是客观上通知不到犯罪行为人的家属;第二种情形是犯罪行为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有碍侦查的,这两种例外情形可以不通知。
一、被刑事拘留了要通知家属吗?
一般情况下拘留会通知家人。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时间为14到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准决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只要是行为人被刑事拘留或者是被逮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执行刑事拘留或者是刑事逮捕的机关都需要及时的通知犯罪行为人的家属,但是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刑事逮捕都有着法定的条件,也有着法定的程序,不能随意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