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经济犯罪第一次笔录算自首吗,有关自首的法律认定主要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一、经济犯罪第一次笔录算自首吗
不一定。
1、从到案方式看,若是传唤或者扭送的,不构成自首;
2、从笔录内容看,如果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也不够成自首;
3、刑拘前做了笔录,之后逃跑被抓回,还是不能构成自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有关自首的法律认定主要是什么
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根据中国刑法第57条规定的量刑一般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认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下列几点:
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
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
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
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
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
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
主要包括:
(1)自首的时间。
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
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
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3)交待罪行的情况。
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
这四大情节,审判人员在量刑时一定要注意的。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经济犯罪第一次笔录并不一定就是自首的,自首是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掩盖事实一样是不属于自首行为,关于自首方面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