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法》中也明确规定,案件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而律师作为辩护人随时都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已经被办案机关羁押,可以委托亲属找辩护律师。
一、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吗?
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在侦查阶段律师有哪些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三、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嫌疑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律师的执业证。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
3、刑事辩护委托书。
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四、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嫌疑人后可以重点了解哪些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信息等基本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侦查机关侦查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认定其涉嫌或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辩解;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自首、立功、退赃、赔偿等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量刑情节;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犯罪形态;
(七)立案、管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九)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的情况,以及其他侵犯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情况;
(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的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十一)侦查机关收集的供述和辩解与律师会见时的陈述是否一致,有无反复以及出现反复的原因;
(十二)其他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由于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所以,家属如果想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应该尽快给犯罪嫌疑人找辩护律师。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也应该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有委托律师做辩护人的权利。律师接受委托以后可以凭借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同嫌疑人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