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符合以下的条件有可能被刑事拘留:当事人正在预备实施犯罪行为的、有证人作证当事人有犯罪行为的、当事人被发现有确凿的犯罪证据的、当事人犯罪后试图自杀或者是逃跑的、当事人有流窜或者是团伙作案的嫌疑的。
一、公安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符合可以别刑事拘留的条件: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执行刑事拘留的是哪个机关?
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执行刑事拘留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如果确实满足相关条件的,那么公安机关是会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执行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是十五天,如果案件复杂的,那么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会延长至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