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政治法律2023-08-06 06:55:19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通常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

一、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通常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

如果妨碍了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所煽动的暴力行为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或者导致社会动荡不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目的,即行为人实施煽动行为,其目的在于混淆视听,蛊惑人心,煽动群众暴力拒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煽动,即煽惑、鼓动,是指以鼓动性言语或文字劝诱、引导促使他人去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

煽动的方式,包括用语言、文字、图形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或者利用演说、张贴、散发、邮寄等形式,煽惑、鼓动群众以暴力方式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本罪所指群众,一般应理解为三人以上的特定的或不特定的多数人,也就是说煽动的对象至少是二人,否则不构成本罪。

实践中掌握被煽动的“群众”,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宜机械地以人数多少衡量,应强调从被煽动人的范围和煽动行为指向对象上进行判断。

如果行为人煽动一两个人去暴力抗拒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被煽动的人构成本罪,而原先的煽动者不构成本罪。

如果原先煽动的人煽动的目的在于诱起他人产生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犯罪意图,则应根据刑法第29条以教唆犯论处。

暴力,是指用武力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

“抗拒”,指抵抗拒绝,即故意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违反公民的守法义务,并公然对抗并拒绝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施行。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秩序。

所谓行政法规的实施,指法律、行政法规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

法律、行政法规是我国法律渊源效力等级比较高的两个层次。

法律,在本罪中仅指狭义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基本法律,是指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煽动,即煽惑、鼓动,是指以鼓动性言语或文字劝诱、引导促使他人去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

煽动的方式,包括用语言、文字、图形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或者利用演说、张贴、散发、邮寄等形式,煽惑、鼓动群众以暴力方式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综合上面所说的,煽动暴力抗拒行为的实施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法条,只要造成严重的后后就会让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责任承担的方式就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进行确定,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处理方式就会不同,其目的性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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