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原件是不能做笔迹鉴定可以的,笔迹鉴定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否确定是某个人书写的、书写后是否被修改过了,就目前的鉴定技术来看,鉴定复印件是无法确定以上事宜的,故此鉴定机构若是受到的鉴定材料是复印件,那么会通知鉴定申请者提交原件。
一、笔迹鉴定无原件可以吗?
复印件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除非双方认可或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可以作为证据作用。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对方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是不能鉴定的。
所以,如果对方以该复印件来证明他的主张的话,你完全没有必要申请笔迹鉴定。直接告诉法院:由于该证据是复印件,不符合证据特征,要求提供原件,提供不了原件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建议法庭不予采纳。
二、笔迹鉴定条件
1、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
2、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
3、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三、怎么做笔记鉴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所以,你必须准备好鉴定所需材料,并交纳鉴定费用。当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之中,若是此案件的厉害关系人,若是对笔迹等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存疑,且有足够的理由认为该证据是假的,此时是可以向法院提出采取鉴定、辨认等方式,确定一下该证据的真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