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轻伤二级包括:(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厘米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厘米以上。(2)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厘米以上。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轻伤二级包括:
轻伤二级: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厘米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厘米以上。
(2)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厘米以上。
(3)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厘米以上。
(4)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厘米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
(5)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平方厘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