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不允许探视的,但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以后可以委托律师行使辩护权,辩护律师有权利会见犯罪嫌疑人。绝大多数的情况下辩护律师的会见权不受限制,除非案情特殊或者律师会见可能妨碍侦查。
一、刑事拘留探视必须是家属吗?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探视,只有律师才能会见。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刑事拘留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2、刑事拘留必须出示拘留证。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4、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4、采用的机关不同。
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5、与判决的关系不同。
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
6、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期限已于前述;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
一般刑事案件结案之后家属才能探视犯罪分子,法律也没有规定过刑事拘留探视必须是家属,相反,家属在刑事拘留期间根本见不到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法院定罪量刑以后,家属也不能随时探视犯罪分子,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探视,探视的时间也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