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将可以自己去做,但对于自己去做鉴定的情形,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对方当事人有权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故此为了能最大程度降低对方异议,最好和对方协商一致,选定鉴定机构鉴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司法鉴定接受个人鉴定吗?
1、交通事故伤残将可以自己去做,交通事故发生后若造成相应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在治疗结束后自行到合法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建议选择事故发生地的医疗鉴定机构。也可先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诉讼的角度来看,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最好,能最大程度降低对方异议。
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2、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形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九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5)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7)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如果某公民是因为交通事故的发生而重伤、甚至残疾,那么一般需要在向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请求,得到伤残等级之后,才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人在收到此类请求之后,若是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