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会见被害人,但是在会见之前,需要先获得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若是不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就不能会见被害人。
一、律师可以会见被害人吗?
1、律师不一定可以会见被害人,若是满足以下的条件,则可以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2、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1)律师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查验律师有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
(2)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2人,以便互相监督和确保安全;律师会见时至少1人为执业律师,其他随同人如非执业律师,应是与会见律师同一单位并持有律师管理机关印发的证件的人员。
二、被告人律师可以看对方口供吗?
1、被告人律师可以看对方口供吗。
委托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其对侦查机关的供述等。根据犯罪的情节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等案件到了检察院、法院的时候,辩护律师可以去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
2、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作如下工作: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
(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
(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无罪释放。
(4)即使达不到上述目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诉人的指控思路,为成功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
(5)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法律维权辅导,保证其健康积极的面对现实,迎接挑战。
(6)为犯罪嫌疑人和其家属沟通案情之外的生活信息和亲情信息,安抚情绪,保障基本需求。
(7)严防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刑讯逼供的事情发生或者继续,代理申诉控告不法办案人员。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会见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但若是想要会见被害人,一定需要获得被害人的同意,且会见被害人,还需要获得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同意,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形下,律师是不得会见被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