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规定过用人单位对刑拘人员的处理方法,刑拘人员是犯罪嫌疑人不是犯罪分子,所以,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在员工被刑事拘留以后就单方面辞退,除非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确认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对刑拘人员的处理是什么?
用人单位对刑拘人员的处理并无明确规定,但员工构成犯罪被判刑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辞退。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拘留是刑事处罚吗?
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2、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3、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
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4、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用人单位对刑拘人员的处理虽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可是,刑事拘留不等于员工一定构成犯罪,经调查员工不构成犯罪但用人单位却单方面辞退的话,员工还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所以,用人单位要等到正式结案以后再出具相关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