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规定判两年可以减刑,实际上符合减刑的条件,那么完全是可以对此进行减刑的,比如说根据《刑法》第78条当中明确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的过程当中认真的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是可以减刑的。
一、法律中规定判两年可以减刑吗?
法律中规定判两年可以减刑,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认真遵守监规,进行劳动改造,积极悔罪,对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一般能减多少年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处算。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在现实生活当中若是存在着认真的遵守监狱规章制度的,积极的进行劳动改造这种行为,按照《刑法》第78条当中的规定,将会采取减刑这样的一种措施,而且减刑实际上是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若是有重大的立功的表现,这个时候必须要对于犯罪人进行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