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期限是多久?

政治法律2023-08-06 05:39:43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期限是多久?

举证期限通常是不少于30日,如果被告他收到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书的副本,那么他自己是有15日的答辩期限,而且他的答辩期限仅仅适用于普通程序的审理案件。他在做出答辩之后,他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少于30天的举证期限。

一、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期限是多久?

举证期限通常是不少于30日。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时,有15日的答辩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示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附带民事纠纷赔偿的范围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因此,如果一个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是想要被告举证,那么被告通常收到了起诉书的副本,他自己是有15天的时间准备答辩,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来给被告指定他的举证期限,而被告的举证期限通常是不少于30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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