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罚金数额如何确定

政治法律2023-08-06 05:26:48

职务犯罪罚金数额如何确定

需要根据案件的情节判断,比如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以及实际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罚金数额。罚金可以在判决的指定期限以内一次性缴纳完成或分期缴纳完成,如果不能全部缴纳完成的,可以随时追缴。

一、职务犯罪罚金数额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因素确定罚金数额,《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

职务犯罪,根据不同罪名,分别有不同的量刑标准。数额在3万元至20万元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元至300万元,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职务犯罪能否减刑

职务犯罪可以适用减刑,无期徒刑的犯人也可以适用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有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的都可以适用减刑,而经济犯罪也适用。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对于职务犯罪的犯罪分子,在满足减刑条件的情况下,同样可以适用减刑的相关规定,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所减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至于职务犯罪的罚金,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一般可以参考违法所得、造成的损失大小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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