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当天流程,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政治法律2023-08-06 05:02:39

执行死刑当天流程,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执行死刑当天流程,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一、执行死刑当天流程

死刑执行当天的程序包括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

讯问有没有遗言;

执行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缓的,则同时为核准程序,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执行当天的程序包括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

讯问有没有遗言;

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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