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人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以及专用介绍信言,然后到看守所来提交就可以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当中明确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以及进行通信。
一、律师会见犯人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手续如下: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吗
一般情况下,嫌疑人家属是不可以到看守所会见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我简单的说两种例外情况。其一、嫌疑人家属本人就是律师的,可以直接接受委托,以律师身份前往看守所会见。其二、嫌疑人家属可以直接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嫌疑人的辩护人。对于非律师身份的辩护人,虽然在公安侦查阶段不能前往看守所会见,但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后,也就是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之后,经得检察院的同意,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案件移送到法院之后,非律师辩护人经得法院同意就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当然,在实践当中,检察院或者法院能够同意家属作为非律师辩护人前往会见的可能性较小。
绝大多数家属不能直接会见,但可以与嫌疑人进行通信。经承办机关同意,嫌疑人可以与居住境内的家属通信。在实践中,能不能通信,要和看守所进行沟通确认。即使可以通信,信件内容也不能涉及案情,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扣留。
看守所会见的相关规定,一直持续到案件作出生效判决之日。也就是说,直到送到监狱执行之前都是这个状况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属于《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赋予的一项权利,但是也是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的,比如说在去会见之前,需要准备好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的公务函,以及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员专用介绍信委托人的相关证件材料。之后就可以去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