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当事人申请笔迹鉴定的时间是在举证期限内来提出申请,否则的话如果超过这个时间的话,法院就不再支持了,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一、诉讼当事人申请笔迹鉴定的时间是什么样的?
诉讼当事人申请笔迹鉴定的时间是在举证期限内来提出申请,否则的话如果超过这个时间的话,法院就不再支持了,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具体的举证期限应参照人民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
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
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
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
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
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
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
二、司法鉴定的费用谁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
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一部分。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
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
在日常生活当中诉讼当事人员的话,他们是可以申请进行一个司法鉴定的,这样的司法鉴定它最终的一个结果,如果是对自己有利的话,那么肯定是会影响到法院的判决,所以这个时间段提起的话是非常重要的,要把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