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逮捕属于什么阶段需要结合刑事诉讼的流程来确定,审查逮捕一般处于侦查阶段,因为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收集到充足的证据之后,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是符合条件的,那么人民检察院就可以批准逮捕,具体的审查批准逮捕的情况可以参考下文。
一、审查逮捕属于什么阶段?
审查批准逮捕一般是在侦查阶段,此时公安机关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对于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的,可以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认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
不予以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二、审查起诉和审查批捕有什么不同?
1、活动目的不同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审查批捕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审查批示的活动。
2、规定不同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犯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审查批捕是逮捕程序的中心环节。
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
3、期限不同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3日内作出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补充侦查决定。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中,如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通知予以纠正。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是认定案件证据链不完善或者是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的,可以退回要求公安机关进行二次侦查,如果是在二次侦查之后,人民检察院再次认定不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如果公安机关认定应当起诉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起诉。
三、检察院逮捕后量刑书的制作规则是什么?
检察院逮捕后量刑书的制作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审查逮捕属于什么阶段需要根据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完毕的,那么就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如果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就可以批准逮捕。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