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国家征用民宅是没有赔偿金的,国家只需要按照被征用民宅的市场价格付补偿金,被征用民宅的市场价格以政府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时的市场价格为准,市价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一、一般国家征用民宅有多少钱赔?
国家征用居民住宅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只有补偿金,补偿金不是法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国家征用民宅需要支付哪些补偿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国家征用民宅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这里没有办法准确回答国家征用民宅有多少钱补偿金,委托权威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用民宅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后才能确定补偿标准。此外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以按照被拆迁人的意愿,就近给被拆迁人提供拆迁安置房,被拆迁人有权利自行选择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