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是一个犯罪大类,涉嫌犯不同的罪名可能会受到的不同的刑事处罚,故此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刑,与具体犯的是什么罪有关。
一、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刑?
涉嫌犯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是一个犯罪大类,若涉嫌犯的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可能会受到的刑事处罚如下:
根据《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是什么?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包括客观要件不同、主观要件不同等。
1、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但前者必须是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后者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
2、在主观方面前者由过失构成,后者则出于故意。
在司法实践中,对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的上述犯罪难以区分。二者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已预见,并且都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前者虽不希望却未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任何措施,而是心存侥幸任其发生,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均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后者行为人则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者相信具有可能防止结果发生的主、客观条件,只是过高地估计和轻信了这些条件,才使得危害结果未能避免,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三、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如何认定?
1、放火的行为若是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那么就危害了公共安全。
如果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而将火势有效地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没有危害也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就不构成放火罪,而应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
2、放火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
(1)实施的对象包括工厂、矿山、油田、港口、仓库、住宅、森林、农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物。这里所说的其他公私财物是指上述公私财物以外的,但性质与其相似的,比较重大的公私财物,而不是指上述公私财物以外的一切公私财物。因为只有燃烧这些公私财物,方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2)如果放火行为侵害的只是某一较小的财物,例如烧几件衣物、一件小家具、小农具等价值不大的公私财物,不构成放火罪。如果行为人放火烧毁自己或家庭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物,足以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也应以放火罪论处。但是,如果行为人放火焚毁自己的房屋或其他财物,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不构成放火罪。
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是一个犯罪大类,决水、爆炸等罪等,都属于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根据现行刑事法律的规定,犯的罪名不同,最终可能会受到的刑事处罚也存在差异。故此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刑,与具体犯的罪名有关。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查查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