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死缓不一定就是不用死了。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50条当中明确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那么在死刑缓期执行的过程当中,如果故意的犯罪,情节恶劣,那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实之后也是需要执行死刑的。
一、法律规定死缓就是不死吗?
法律规定死缓不一定就是不用死了。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因此被死缓的犯罪分子只有在不故意犯罪的情形才能不用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死缓处理方法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死缓减刑的法律要求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在当代的社会,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死缓适用条件的是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但是并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之后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不会执行死刑了,这是需要根据在死缓考验期间内的表现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不用执行死刑,但是故意犯罪的话肯定还是需要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