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行政制裁的情况有行政处罚行政罚款和劳动教养以外的。我们国家的行政处分,它是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方面的隶属关系,对于违反行政法的机关工作人员所处的一种行政的制度,比如说有一些记过处分的。
一、不属于行政制裁的情况有哪些?
不属于行政制裁的情况有行政处罚行政罚款和劳动教养以外的。只要不是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三种;其它的都不是行政的制裁。
①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
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七种形式。
③劳动教养是由公安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危害社会秩序和他人人身安全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者所实施的惩罚措施。
二、行政制裁的特点是什么?
①只涉及违反行政法规和内部规章的责任问题,不涉及诸如刑事或民事责任问题。如果一个行为同时引起上述两种法律关系,则应分别给予行政制裁或司法制裁,两者不能互相代替;
②不涉及公民的政治权利;
③行政制裁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作出;
④行政制裁适用行政程序。
三、行政制裁的实施条件是什么?
给予行政制裁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①违反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制度确定的义务或纪律;
②行为人(包括组织和个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即有故意或过失;
③违法失职行为已经超过了批评教育的限度。
行政方面的制裁在我们国家是非常的重要的,而行政制裁它也是有一定范围方面的归属的,通常情况下它是包括有两种,一种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以及劳动教养。除了这三个范围之外的话,都不是以我们国家所说的行政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