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款是司法机关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条例做进行的处罚款,在公民做出违法违纪的情况后行政机关也是会要求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罚金,那么收取罚没款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公民的违法行为,在司法机关收取了违法公民的罚没款后也是会按照规定上缴到国库中。
一、罚没款概念是如何规定的?
罚没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国家司法、公安、行政、海关或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法令或行政法规的行为按规定课以罚金、罚款或没收品变价收入,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追回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收入等。税务机关经办的税款滞纳金、补税罚款收入,通过税收渠道上缴,不属于罚没收入。
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的叫罚没款。
比如交通违规时,交警开出的罚单,需要缴纳的款项,就属于罚没款。
款项性质:财政非税财务,集中汇缴财政的收入;
通常是在判决书生效之后缴纳,也存在判决之前缴纳,判决生效后转罚没款;认罪态度的体现;
二、罚没款和罚款一样吗
这个不一样,但是属于罚款的一部分。
1、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
2、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3、罚没收入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通过应缴预算款核算。
三、罚没收入与税收的区别
罚没收入是对违章、违规行为实施的一种经济处罚,罚没收入比税收具有更明显的强制性和无偿性,是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与税收相比,罚没收入缺乏固定性,具有定向性、一次性的特征,对取得财政收入缺乏稳定可靠的保证。
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如果司法机关在收取了其他公民的罚没款时需要建立罚没财物账册,同时也需要将罚没的收入上缴至同级的财政部门进行统一管理,那么执行罚没的机关或组织在处理没收的财物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程序来进行,在列明清单后随缴库凭证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