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除特殊有规定的为1年的除外。当事人在办理时,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如超过这类诉讼时效的我国的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这类案件,但当事人有其他特殊原因的除外。
一、民事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 特殊案件时效为一年 时效可中止、中断、延长。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包括普通诉讼时效期间(3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包括: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延长
二、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延长是指因特殊情况,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给予的延展。
延长的对象: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均可适用延长。
延长的条件: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确有正当理由。
3、是否延长由法院决定。
4、决定延长的期间必须适当。
这里的正当理由是指的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通意见》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
案件的受害人员,一旦发现自身的合法利益受到伤害的,应积极的向这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办理,以免超过诉讼时效。我国的法律规定,公民的诉讼时效从知道被侵害的时间开始计算,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这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