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决定、命令的行为可以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
我国虽然不是像美国一样属于三权分立的政体,各个权力分立制衡。但是在各个部门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样才能保证权力能够有效合法的实施,并且不被滥用。
一、行政监督的是什么:
1.在我国行政权是一个非常大的权利,它可以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也可以对于公民的行为进行制约,所以对于如此大的权利,当然也要受到一定的监督。
2.在我国,监督行政部门的主体是行政执法监察,它所监察的对象是比较广泛的,包括行政部门的一切行为及法律法规,对于行政监督来讲,在我国是非常必要的。由于政府的权力太大,就会导致公民权利的缩小,那么如何在这其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呢?就是对于行政监督力度的把握。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行政监督的对象,具体可以分为哪些种?
3.行政监督就是行政监察机关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监督检查。如果发现某个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是其中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进行执法,或者是从中贪赃枉法,有损国家形象和利益的话,是可以给予一定惩罚的。
二、行政监督的对象:
1.通常来讲,监督的对象可以分为抽象和具体两个方面。
2.所谓的抽象监督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所做出的一切决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这是一个统领性的监督,如果从源头上颁布的东西就是错的,那么在执行上也一定是错的,所以抽象监督是在最源头的地方来进行审查。
3.在抽象监督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现行政部门所颁布的行政法规是有悖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可以责令修改或者是废除法规。在我国,宪法是最高法,是整个法律体系当中的主干,所以任何的法律法规都不可以违背宪法和其它法律。也可以说抽象的审查决定了具体的审查。
4.而所谓的具体审查就是政府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法律和履行工作义务的期间,有没有任何的违背规定的行为,或者是暴力执法,不顾公民权益的行为等等。在检查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现政府的工作人员没有以公民的利益为上,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话,是要做出一定行政处罚的。或者是在工作的过程当中没有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更改篡改法律法规来执行的话,在这种情况之下也要受到处罚。
5.对于行政权力的监督,实际上是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由于两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对于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实际生活当中很有可能一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为了自己而置公民的权利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之下,就需要行政监督的介入,来保证我国行政机关的廉洁性和高效性。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监督的对象是什么,可以分为具体的监督和抽象的监督两者。这两种监督的对象是相辅相成,互相承接的。来对于行政机关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的行为给予一定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