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但如果处罚是罚款,则只能罚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其他处罚行为。行为人的一个行为, 违反一个法律法规规定,该法律法规同时规定施罚机关可以并处两种处罚的,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
企业招用童工进行生产劳动的,违反了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罚款、警告及停产整顿等。而工商部门也有处罚市场主体的权力,劳动部门罚款后,工商部门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是不能再处罚,这是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机制。那么,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的使用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的适用原则是什么?
1、同一行政机关的不再罚。即同一行政机关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时的要求。不得依据同一理由和法律依据给予当事人两次及以上同种类的处罚。如给行为人两次罚款。
2、不同行政机关的不再罚。即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多个法律规范,各有权处罚机关进行处罚时的要求。违法行为已经受到一次处罚后,其他机关不得依据同一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再给予行为人行为罚以外的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行为人已经受到刑罚后,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再给予行政处罚。
二、哪些情况不能用于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
1、行为人数个违法行为应分别处罚。行为人实施了不同性质的两个以上的违法行为,可按前述原则分别处罚,这是原则。
2、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触犯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各有权处罚机关可同时给予行为罚或其他不同种类的处罚。如一机关给予行为人罚款后,另一机关依据不同法律规定给予罚款以外的其他处罚。
3、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一个法律规范的两个法条,行政机关可一次作出两个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虽然分别裁决,但属于一次处罚。
4、对共同违法人,可以同时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属一次作出两个或两个受罚个体处罚。
5、行为人受处罚后,又实施同性质违法行为,可再次处罚。主要指连续违法行为,处罚原则是追溯以前数次行为从一处罚,如处罚后行为人又实施连续行为,按上述原则再给予处罚。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中实施一事不再罚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处罚的公平,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使用原则包括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处罚、同一行政机关只能处罚一次、市场主体构成犯罪已经接受刑罚的,不再行政处罚等。当然,也有很多情况是不能用这些原则的,需要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