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满70周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处行政拘留的处罚,但不执行具体的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要进行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如果未满70周岁的,则如果被处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由仍应正常执行。
现在我国公民人均寿命平均都达到了70多岁左右,很多70岁老人的身体状况甚至比一些年轻人都好,可能也是在退休以后会有更多的时间调养和锻炼身体,所以每当听说一些70多岁老人作出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事情的时候,大家也并也不会觉得特别的意外。可是毕竟70岁已经属于古稀之年,我国行政处罚70岁老人的法条也是比较特殊的。
一、行政处罚70岁老人的规定是什么?
如果已经满70周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处行政拘留的处罚,但不执行具体的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要进行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
如果未满70周岁的,则如果被处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由仍应正常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二、行政拘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里的拘留与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是有区别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其实不仅在行政处罚当中对70岁的老人有特殊的关照,其他法律出于人道主义上也不可能一板一眼的对70岁的老人进行非常严厉的处罚了。具体到行政处罚70岁老人的规定上来说,对70岁的老人可以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结果,但相关部门不能够真的将70岁的老人拘留到看守所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