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有改年龄的需求,但是却没有出生证明,那么可以带着原始户籍资料以及单位、学校的有效证明到派出所提出年龄的更改需求。根据现行法的规定,除了登记出错外,出生日期等户口本上的信息不予变更。
一、没有出生证明怎么改年龄?
若是有改年龄的需求,但是却没有出生证明,那么可以带着原始户籍资料以及单位、学校的有效证明到派出所提出年龄的更改需求。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主要项目填写内容和审批程序》
第二条 出生日期一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日期。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确系户口登记差错需要更正出生日期的,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或原始户籍资料以及单位、学校的有效证明,经公安派出所受理调查核实后,逐级呈报地市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并报省厅治安(户政)部门,省厅对地市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审批后的名单作电子文档备案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非登记差错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不予办理。
二、变更户口本之中除出生日期外内容需要遵守的规定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主要项目填写内容和审批程序》
第三条 公民身份号码一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填写。对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时发现的重错公民身份号码申请变更的,经派出所核实后,要求在省级和部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检索确认号码的唯一性后,再发布使用新号码。重新编制的公民身份号码,应在公民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居民户口簿》、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作更正记录。
第四条 填写本人户口登记的姓名,并要写全称。
公民因婚姻或收养关系的变化等正当要求更改子女姓氏的,凭法院判决书或公证证明,由派出所办理更改手续。更改姓名,16周岁以上人员凭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单位、学校同意变更证明;16周岁以下人员凭监护人申请、《户口簿》、学校证明。 经逐级呈报地市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并报省厅治安(户政)部门,省厅对地市级
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后的名单作电子文档备案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第五条 性别填写"男"或"女"。
公民申请变更性别的,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上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办理变更手续。公民实施变性手术后变更性别的,应当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凭国内三级医院以上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公证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i]出具的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性别登记;经公安派出所受理调查核实后,经逐级呈报地市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审批并报省厅治安(户政)部门,省厅对地市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后的名单作电子文档备案后由户口所地在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在公民身份证号编码本上重新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在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上作性别和公民身份号码的变更记载,更换居民身份证。
第六条 文化程度按本人现有学历填写。
公民申请变更文化程度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依据公民提供的学生毕业证等有效证明(件)予以变更。
第七条 婚姻状况根据本人的情况,分别填写“有配偶”、“丧偶”、“离婚"。未婚的不填。
公民申请变更婚姻状况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依据公民提供的结婚证、离婚证等有效证明(件)予以变更。
第八条兵役状况按本人的情况填写。本人系退出现役的,填"退出现役";服预备役的,据情填士兵预备役“或"军官预备役";未服兵役的不填。公民申请变更兵役状况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依据公民提供的军人有效证件、退出现役证件等有效证明(件)予以变更。
第九条 服务处所填写本人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部门的具体名称,要写全称。
公民申请变更服务处所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依据公民提供的有效证明(件)予以变更。
第十条 职业填写本人所做的具体工作。应填写具体的职业名称,如“会计”、“钳工", 不能只抽象地填"干部”、"I人”。
公民申请变更职业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依据公民提供的工作证、资格证等有效证明(件)予以变更。
第十一条 住址填写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的详细地址。
户口登记之后,若是不满足既定的条件是不得更改户口本之中的诸如出生日期、婚姻状态等的内容的,至于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结合当地公安机关等颁发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就一般情形来看,非登记出错提出的更改请求,一般不会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