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欠条已过诉讼时效的,一般是需要协商处理的,此时对方是可以行使抗辩权的。如果要借钱给他人的话,最好要求债务人出具欠条,欠条是普通债权,适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的欠条诉讼时效是3年。
一、债权转让欠条已过诉讼时效如何处理?
(一)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二)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条不生效的原因有哪些?
无姓名,无日期,所欠数字小写,经过涂改的,附加高息,过了诉讼时效,赌博欠条,有充分证据证明用违法等手段威胁,欺骗等打的欠条。
只要写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谁欠谁,时间的起止,时间的累计,拖欠金额的累计,最后签章(如是个人需按手印在名字、金额、时间上全部按)。这样基本可以保障这份欠条可以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
欠条内容: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如果是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借贷关系的,书写欠条的时候,如果是当中载明了具体的还款日期,此时就是可以计算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情况之下也可以进行起诉,但是对方如果提出诉讼时效来进行抗辩,就会面临着败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