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行政许可范围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超过这个范围,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是无效的,行政许可主要是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形式审查,一种是实质性审查。
一、不属于药品行政许可范围的是什么?
主要范围是:
1、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事项。
2、经济宏观调控的事项。
3、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
二、行政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1.行政许可是国家对社会经济、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
2.行政许可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
3.行政许可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4.行政许可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
5.行政许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健康、协调发展。
三、行政许可的范围有什么?
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确定了药品行政许可的范围,行政许可运用的是宏观调控手段,使国家对社会、经济、文化进行调解。行政许可有利于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保护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