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的登记费是80元,办理他项权证的流程是携带房产证,身份证,房屋抵押合同等有效材料一起到房管局去办理。一般来说,不是涉及到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话也不需要办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也不会自动失效,还款完毕以后需要自己到房管局注销。
一、他项权登记费是怎么规定的?
办理他项权证收费标准是80元,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
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
2、在抵押窗口排号;
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
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
5、工本费80元。
二、房地产抵押登记有哪些程序?
(一)申请。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向负责房地产登记的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抵押合同;
(4)房地产权利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主债合同。
(二)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于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于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登记。抵押登记经审核准予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在该房地产的登记簿上作抵押记录,记载内容包括抵押权人、抵押物的面积、抵押的金额、抵押设定的日期和期限等。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他项权的登记费是官方统一规定的,所以各地的房管局的收费标准都不会超过80元,只不过,在办理下来他项权证之后,当事人要及时的把他项权证交给抵押权人,至于说抵押权人收到他项权证以后,什么时间才能放款也是不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