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刑事案件阶段的规定是什么

政治法律2023-05-20 23:38:17

法律援助刑事案件阶段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其实在生活当中,不管是任何一项矛盾和纠纷,只要已经涉及到了庭审的阶段,那么我国普通公民有些情况下就不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了。因为我国在办理案件的时候都是有着相关的程序的,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法律援助刑事案件阶段的规定是什么?

一、法律援助刑事案件阶段的规定是什么?

从第一次询问就可以了。就是警察把人带走去询问就可以了申请了。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法律援助上诉收不收费

法律援助无论是一审起诉还是二审上诉,都不会收取费用。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7、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

8、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9、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0、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1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三、法律援助可以减免上诉费吗?

一般来说,法律援助只是免费提供援助律师,对于诉讼费与上诉费依然要支付的,但是如果存在相关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经济补偿金的;

(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其实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情况下,从警察把当事人带走开始,家属就可以为其申请法律援助了。但是只有在符合法律援助范围之内,法律援助中心才会为当事人指派相应的律师。法院对原告被告方都是公平的,提供法律援助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保障了被告方的基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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