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是其中第26条明确的规定了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果存在着一些违法行为的情况之下,是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比如说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或者是拒绝提供法律援助的。
一、刑诉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是什么?
《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是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法律援助律师能拿到多少钱?
法律援助律师能拿到大概几百元左右。
1、法律援助案件给律师的费用通常是几百元的办案补助,和平时律师收费标准当然是不同的。这个费用不由当事人承担,由国家财政支出。
2、理论上讲,所有有执业证的律师都有可能被指派进行法律援助,没什么额外的资格要求。每个律师每年有办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义务,多了可以拒绝。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我们国家对于法律援助是有非常明确的制度方面的管理规范的,并不是任何人都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才能够申请。同时法律援助的律师也是需要承担其相关的义务,如果拒绝提供法律援助的话,那么将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