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最新规定是辩护律师是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会见或者是通信的。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第39条当中明确的规定,辩护律师携带本人的律师执业证书,还有就是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可以要求会见。
一、律师会见最新规定是什么?
1、律师会见的规定如下: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二、刑事拘留辩护律师是否可以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辩护律师有权依法前往看守所会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利于了解案件的一些基础的情况,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更好的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所以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当中也明确的规定了,律师在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时候,也是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进行会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