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择抗菌药物。
2.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3.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重症感染或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静脉给药,待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时转为口服给药;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
4.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5.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h~96h,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6.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