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塞米的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1.与多巴胺合用,本药利尿作用加强。
2.与氯贝丁酯(安妥明)合用,两药的作用均增强,并可出现肌肉酸痛、强直。
3.本药能增强降压药的作用,合用时,降压药的用量应适当减少。
4.本药可加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如氯化筒箭毒碱),这与血钾浓度下降有关。手术中如用筒箭毒碱作为肌松药,则应于术前1周停用本药。
5.与两性霉素、氨基糖苷类合用,肾毒性和耳毒性增加,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
6.与锂剂合用时肾毒性明显增加,应尽量避免合用。
7.与抗组胺药物合用时耳毒性增加,易出现耳鸣、头晕、眩晕。
8.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9.本药可增强头孢噻啶、头孢噻吩和头孢乙腈的肾脏毒性。
10.与巴比妥类药物、麻醉药合用,易引起直立性低血压。
11.本药易引起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故与洋地黄类强心苷合用易致心律失常。两者合用时应补钾。
12.服用水合氯醛后静脉注射本药,可致出汗、面色潮红和血压升高,这与甲状腺素由结合状态转为游离状态增多,从而导致分解代谢加强有关。
13.本药与阿司匹林相互竞争肾小管分泌,故两药合用可使后者排泄减少。
14.与卡托普利合用偶可致肾功能恶化。
15.肾上腺皮质激素、促皮质素及雌激素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并增加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的发生率。
16.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增加肾损害机会,这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肾血流量有关。与吲哚美辛合用,可影响后者在肠道的吸收并对抗后者的升血压作用。
17.与拟交感神经药物及抗惊厥药物合用,本药利尿作用减弱。
18.与苯妥英合用,可降低本药的利尿效应达50%。
19.丙磺舒可减弱本药的利尿作用。
20.本药可使尿酸排泄减少、血尿酸升高,故与治疗痛风的药物合用时,后者的剂量应适当调整。
21.本药可降低降血糖药的疗效。
22.本药可降低抗凝药和抗纤溶药的作用。主要与利尿后血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浓度升高以及肝脏血液供应改善、肝脏合成凝血因子增多有关。
·药物-酒精/尼古丁相互作用
饮酒及含酒精制剂能增强本药的利尿和降压作用。
·药物-食物相互作用
使用本药时摄入味精可协同排钾,导致低钾、低钠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