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尼卡地平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口服给药
1.高血压:(1)起始剂量为一次20mg,一日3次,可随反应调整剂量至一次40mg,一日3次。增加剂量前至少连续给药3日以上,以保证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可与利尿药、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等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缓释制剂:推荐剂量为一次20-40mg,一日2次,整片吞服,不可嚼碎。
2.心绞痛:用法用量同"高血压"。可与硝酸酯类、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等抗心绞痛药合用。
·静脉滴注
1.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理:开始以2-10μg/(kg·min)的速度静脉滴注,将血压降到目标值后,应同时监测血压并调整滴速。如有必要迅速降低血压时,可按10-30μg/kg的剂量静脉给药。
2.高血压急症:开始以0.5μg/(kg·min)的速度静脉滴注,将血压降到目标值后,应同时监测血压并调整滴速。一般剂量为0.5-6μg/(kg·min)。
老年人剂量老年患者应从0.5μg/(kg·min)开始静脉滴注本药。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
常规剂量·口服给药
1.心绞痛:根据患者情况,开始可用一次20mg,一日3次。一般可用至一次20-40mg,一日3次。在增加剂量之前,至少应先观察3日,以期达到有效、稳定的血药浓度。亦可同时给予硝酸甘油、预防性硝酸盐类或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
2.高血压:必须根据血压反应调整用量。起始剂量为一次20mg,一日3次。有效剂量范围为一次20-40mg,一日3次。
·静脉给药
1.充血性心力衰竭:治疗急性围手术期充血性心力衰竭,开始剂量为5mg/h,每5-15分钟以2.5mg/h的幅度调整剂量。治疗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开始剂量为1μg/(kg·min)。
2.高血压:一般认为血压下降1.33-2.67kPa(10-20mmHg)为治疗反应。静脉滴注的最适剂量范围为4-7.5mg/h。如在持续输注前先静脉注射,起效不会更快,效果也不会更好。一旦血压得到控制,应转为口服给药。(1)急进性或恶性高血压或高血压危象:开始剂量为5mg/h,每5-15分钟以2.5mg/h的幅度调整剂量,最大可用至15mg/h,维持量为3mg/h。(2)嗜铬细胞瘤控制高血压:开始以0.5-2mg静脉注射,必要时可重复给药。或以1μg/(kg·min)静脉滴注。维持量为2-6μg/(kg·min)。(3)先兆子痫或子痫:开始剂量为1μg/(kg·min),以0.5mg/h的幅度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轻、中度或终末期肾功能不全均不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肝功能不全时本药的血药浓度升高,AUC值增大,半衰期延长,因此肝功能障碍患者使用本药时有必要减量和延长用药间期。推荐普通胶囊的开始剂量为一次20mg,一日2次。
老年人剂量老年患者由于肝、肾或心脏功能下降,开始剂量宜小。
透析时剂量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患者均不需调整剂量。
儿童
常规剂量·口服给药:治疗高血压:开始剂量为一次20-30mg,每8小时1次。
·静脉给药 治疗高血压:开始剂量为0.5-5μg/(kg·min),可用至1-4μg/(kg·min),最大量为4-5μg/(kg·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