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必利的给药说明
1.可与食物、水和牛奶同服以避免胃部刺激。
2.用药期间不能从事驾驶、机械操作等有危险的活动。
3.治疗精神分裂症时,一般以口服为主,对拒服药者或在治疗开始1-2周内可注射给药,以后应改为口服。
4.镇静与锥体外系症状可通过减少剂量或合用抗帕金森药来减轻。
5.用药期间若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6.本药可掩盖肿瘤、肠梗阻及药物中毒等导致的呕吐症状,应注意。
7.不应突然停药,否则可导致恶心、呕吐、胃部刺激、头痛、心率加快、失眠、震颤或病情恶化,故应逐渐减量。
8.用药过量的表现:(1)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严重意识障碍,从嗜睡、注意力不集中到昏睡,最后进入昏迷。检查时可发现瞳孔缩小,对光反应迟钝,同时伴有中枢性体温过低。(2)心血管系统症状:可见直立性低血压、心率加快,偶见心律不齐,严重时导致低血容量性休克。(3)血液系统症状:中性粒细胞减少、过敏性紫癜。
9.用药过量的处理:洗胃、导泻及输液。并根据病情给予对症治疗及支持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