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维地洛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口服给药
1.高血压:一日总量不得超过50mg。针对不同规格的制剂,有以下用药方案:(1)推荐初始剂量为一日12.5mg,分1-2次服用,如可耐受,以服药后1小时的立位收缩压为依据,维持该剂量7-14日,然后根据谷浓度时的血压,必要时增至一日25mg,一日1-2次甚至一日50mg,一日1-2次。一般在7-14日内达到完全的降压作用。(2)推荐初始剂量为10mg,一日1次。如用药2周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一次20mg,一日1次,甚至最大日剂量。
2.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接受地高辛、利尿剂、ACEI治疗的患者必须先让这些药物稳定病情后再使用本药。推荐开始2周剂量一次3.125mg,一日2次,若耐受好,可间隔至少2周后将剂量增加一次,为一次6.25mg,一日2次;然后为一次12.5mg,一日2次;再到一次25mg,一日2次。剂量必须增加到患者能耐受的最高限度。体重小于85kg者,最大推荐剂量为25mg,一日2次,体重大于85kg者,最大推荐剂量为50mg,一日2次。一次剂量增加前,需评估患者有无心力衰竭加重或血管扩张的症状。一过性心力衰竭加重或水钠潴留须增加利尿剂剂量,有时需减少本药剂量或暂时中止本药治疗。本药停药超过2周时,再次用药应从一次3.125mg,一日2次开始,然后以上述推荐方法增加剂量。血管扩张的症状,开始可通过降低利尿剂剂量处理。若症状持续,需降低ACEI(如使用)剂量,然后,再根据需要降低本药剂量。在严重心力衰竭或血管扩张的症状稳定以前,不能增加本药的剂量。
3.心绞痛:初次剂量为一日25mg,顿服:可根据需要渐增剂量至一日50mg,分1-2次服用;最大日剂量不超过100mg。
老年人剂量本药主要在肝脏代谢,严重肝脏功能损害者可出现血药浓度持续升高的现象,而老年患者多伴有肝脏功能低下,所以,原发性高血压的老年患者应使用低剂量(一次10mg-12.5mg,一日1次)。若疗效欠佳,可在间隔至少2周后将剂量增至最大推荐量(一日50mg,一日1次或分次服用),并密切观察。
·其它疾病时剂量如心率低于55次,本药须减量。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
常规剂量·口服给药
1.心绞痛:研究显示,一次25-50mg,一日2次对心绞痛有效。
2.充血性心力衰竭:起始剂量为一次3.125mg,一日2次,共2周。如能耐受,可增至一次6.25mg,一日2次。每隔2周剂量加倍,直至患者能耐受的最大剂量。85kg以下者最大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次;85kg以上者最大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2次。一次开始新的剂量时,需观察1小时,以了解患者是否出现眩晕或头晕目眩的症状。
3.高血压:(1)单独治疗:起始剂量为一次6.25mg,一日2次。如能耐受,剂量可调整到一次12.5mg,一日2次,可再调至一次25mg,一日2次。注意剂量个体化,逐渐加量,直到降压作用达到最佳效果。为观察抗高血压效果,在调整剂量之前,每种给予量都应维持治疗1-2周;每排除一种给予量或认为治疗失败之前,均应有足够长的试验期。一日总量不应超过50mg。(2)联合治疗:噻嗪类利尿药(双氢克尿噻或三氯噻嗪)可与本药联合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同样,尼卡地平(一日60mg)治疗无效的高血压患者加用小剂量的本药(一日5-20mg)后,能有效降压。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不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肝硬化的患者,开始时,建议用常规剂量的20%。
老年人剂量老年高血压患者(60-84岁),一次25mg,一日1-2次,患者耐受良好。但老年患者使用本药易致直立性低血压,建议最初用药时的减量。
透析时剂量本药不经透析排出,长期血液透析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