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曲肽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皮下注射
1.胰腺疾病:(1)预防胰腺手术后并发症:一次0.1mg,一日3次,持续治疗7日。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2)急性重型胰腺炎:一次0.1-0.2mg,每8小时1次,疗程5-14日。(3)胰腺损伤:一次0.1mg,每8小时1次,疗程7-14日或至瘘管闭合。
2.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初始剂量为0.05mg,一日1-2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mg,一日3次。个别病例可能需要更高剂量。维持剂量因个体差异而定。如用药后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无改善,则用药不应超过1周。
3.肢端肥大症:初始量为0.05-0.1mg,每8小时1次,然后根据血液GH、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水平、临床症状及耐受性调整剂量(GH应小于2.5ng/ml,IGF-1维持正常范围)。多数患者的一日最适剂量为0.2-0.3mg,一日最大量不能超过1.5mg。根据血浆GH水平,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一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停药。
4.应激性或消化性溃疡出血:一次0.1mg,每8小时1次,疗程3-5日,严重者静脉给药。
5.突眼性甲状腺肿:一次0.1mg,每8小时1次,疗程7-14日。
6.胃肠道瘘管:一次0.1mg,每8小时1次。疗程10-14日或至瘘管闭合。
·静脉给药
1.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持续静脉滴注0.025mg/h。最多治疗5日,可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2.应激性或消化性溃疡出血:参见皮下注射相关项。
肝功能不全时剂量肝硬化患者的药物半衰期延长,故应调整维持剂量。
老年人剂量尚无证据表明,老年患者对本药的耐受性有所下降,故使用本药不须减少剂量。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
常规剂量·口服给药:肢端肥大症:一次4-8mg,一日3次,可有效地降低GH的水平。口服给药被认为是皮下注射给药的较好的替代方式,但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皮下注射
1.肢端肥大症:初始剂量为一次0.05mg,一日3次。大部分患者对一次0.1mg,一日3次的剂量反应较好,少数患者需将剂量增加至一次0.5mg,一日3次。如果增加剂量后没有获得预期的疗效则应该减量。
2.类癌综合征:一次0.2mg,一日2-3次,持续1月。
3.胃泌素瘤:0.001mg/kg可有效抑制胃液分泌。
4.胰腺肿瘤:一次0.05mg,一日2次。建议缓慢增加剂量时应以临床疗效为依据,而不是以抑制激素分泌的效应为依据。
5.小肠瘘:一日0.225-0.3mg,分3次给药。对于手术后的小肠瘘患者是一种很有效的辅助剂。
·肌内注射:皮下注射的患者可直接转为肌内注射。
1.肢端肥大症:一次20mg,每4周1次,3个月为一疗程。治疗3个月后,可以按照这一剂量继续治疗,或者根据GH、IGF-1水平和临床症状调整剂量。
2.类癌综合征:一次20mg,每4周1次,2个月为一疗程。治疗2个月后,如症状未得到完全控制,剂量可增加至一次30mg。如症状在常规剂量下可得到良好的控制,则可将剂量递减为一次10mg;如果症状复发,则应恢复原剂量。建议一次剂量不超过30mg,给药间隔时间不超过4周。
3.肠血管活性肽瘤 用量同类癌综合征。
·静脉滴注 胃泌素瘤:一小时0.025mg持续静脉滴注,可有效控制急性消化性溃疡出血,降低血清胃泌素浓度。然后一次0.1mg皮下注射,一日2次,以维持血清胃泌素浓度。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严重肾衰竭需透析的患者应调整本药的用量,因这类患者的药物半衰期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