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的用法与用量
成人
常规剂量·口服给药:一次0.3-0.6g,一日4次或每4小时1次;一日不宜超过2g。用于退热时疗程通常不超过3日,用于镇痛时疗程不宜超过10日。缓释片用法:一次0.65-1.3g(即1-2片),每8小时1次。一日不超过4g(即6片)。
·肌内注射:一次0.15-0.25g。用于退热时疗程通常不超过3日,用于镇痛时疗程不宜超过10日。
·直肠给药 一次0.3g,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1次。24小时内不超过1.2g。
儿童
常规剂量·口服给药:一次10-15mg/kg或一日1.5g/m2(分次服),每4-6小时1次。3-12岁小儿每24小时不超过5次,疗程不超过5日。
·直肠给药 3-12岁小儿,一次0.15-0.3g,一日1次。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
常规剂量·口服给药:解热镇痛:一次0.65-1g,每4-6小时1次,最大量为一日4g。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慢性肾疾病患者不必调整剂量。建议对轻度肾衰竭(肾小球滤过率大于50ml/min)者每4小时给药1次;中度肾衰竭(肾小球滤过率为10-15ml/min)者每6小时给药1次;重度肾衰竭(肾小球滤过率小于10ml/min)者每8小时给药1次。给药的间隔时间视肾功能损害程度顺延。
老年人剂量虽然老年患者的半衰期延长,但不必调整剂量。
透析时剂量血液透析后应补给1次维持量。
儿童
常规剂量·口服给药
1.按年龄计算:
各年龄组的用量
年龄 单次量(mg) 全日量(mg)
3个月以下 40 200
4-11个月 80 400
12-23个月 120 600
2-3岁 160 800
4-5岁 240 1200
6-8岁 320 1600
9-10岁 400 2000
11岁 480 2400
2.按体重计算(相当于每次10-15mg/kg):
按体重计算的用量
体重(磅) 体重(kg) 单次量(mg) 全日量(mg)
6-11 2.0-5.4 40 200
12-17 5.5-7.9 80 400
18-23 8.0-10.9 120 600
24-35 11.0-15.9 160 800
36-47 16.0-21.9 240 1200
48-59 22.0-26.9 320 1600
60-71 27.0-31.9 400 2000
72-95 32.0-43.9 480 2400
·直肠给药 建议初始剂量为40mg/kg。或一次20mg/kg,每6小时1次。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同成人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透析时剂量血液透析后应补给维持量;腹膜透析后不必补给维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