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甲萘氢醌的给药说明
1.肠道吸收不良患者,宜采用注射给药。
2.肝素引起的出血倾向及PT延长,用维生素K治疗无效。
3.口服抗凝药时不应同时给予本药,除非为了治疗抗凝过度所致的出血。
4.在严重出血时,同时输注凝血酶原复合物、新鲜全血或血浆更为安全,因为给药后需3小时以上才能制止活动性出血。
5.双香豆素类抗凝药轻度过量引起的轻度PT延长或出血,只需停药即可纠正。中度或严重出血可选用维生素K制剂,但应考虑到过量常干扰需要抗凝的基础病治疗。如出现这种情况,需使用更大剂量的抗凝药以重建抗凝。
6.用于纠正口服抗凝剂引起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时,应先试用最小有效剂量,通过测定PT再加以调整;过量的维生素K可影响以后的抗凝治疗。
7.本药对先天性或严重肝病所致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无效,且剂量过大反会加重肝损害,使PT更为延长。试验剂量无效者提示如疾病非维生素K依赖性,无必要重复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