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苯扎林的给药说明
1.本药可影响患者操纵机械或驾车的能力,服用本药期间应避免进行此类工作。
2.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14日后方可开始使用本药治疗。
3.药物过量的表现:过量服用本药时可能产生瞬间幻觉、激惹、过度反射、肌强直、呕吐、高热等。还可引起嗜睡、低体温、心动过速及心律失常(如束支传导阻滞)、充血性心力衰竭、瞳孔放大、抽搐、严重低血压、昏迷或休克等。
4.药物过量的处理:主要给予对症及支持治疗。(1)应尽快催吐、洗胃、服用活性炭。过量服用本药的开始24-48小时内,可每4-6小时服用活性炭20-30g;保持呼吸道通畅、适当补液及体温控制也都是必需的。(2)静脉注射水杨酸毒扁豆碱1-3mg,可逆转抗胆碱能药物的中毒症状,因此在本药过量时注射毒扁豆碱可能会有益。由于毒扁豆碱的代谢非常迅速,因此在出现危象(如心律失常、抽搐及深度昏迷)时应注意补充毒扁豆碱的用量。但由于毒扁豆碱本身具有毒性,因此不推荐常规使用。(3)出现休克或代谢性酸中毒时应按常规治疗措施处理;发生心律失常时,可用新斯的明、吡斯的明或普萘洛尔治疗;出现心力衰竭时可考虑使用短效洋地黄制剂。建议密切监测心脏功能至少5日。(4)癫痫发作时给予抗惊厥药治疗。(5)因本药在血浆中的药物浓度较低,本药过量时透析可能无效。
5.由于本药属于三环类药物,虽然目前尚无报道,但仍需注意长期服用本药后突然停药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如恶心、呕吐、头痛、不适),但是这些反应并非说明本药具有成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