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西泮的给药说明
1.对本药耐受量小的患者宜使用较低的初始剂量。
2.本药在用药第2-3日显效,停药后1-2日药效仍持续(入睡潜伏期和总的觉醒时间仍缩短)。
3.避免长期大量使用本药而成瘾。长期使用本药,停药前应逐渐减量,不应骤停。
4.骤然停药可能发生撤药症状。较多见睡眠障碍、易激惹和神经质;较少见或罕见肠道或胃痉挛、精神紊乱、惊厥、肌肉痉挛、恶心或呕吐、颤抖、异常多汗。严重的撤药症状较多见于长期过量服用的患者。
5.用药过量的症状:持续的精神紊乱、嗜睡、震颤、持续的言语不清、站立不稳、心动过缓、呼吸急促或困难及严重的肌无力等。
6.用药过量的处理:(1)过量或中毒时,宜及早进行对症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以及维持呼吸和循环。(2)如出现异常兴奋,不能用巴比妥类药,以免中枢性兴奋加剧或延长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3)苯二氮卓受体拮抗药氟马西尼(Flumazenil)可用于本药过量中毒的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