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病的治疗,主要是对症处理和针对病原治疗。
(1)对症处理:胃肠炎患者应以维持水、电解质平衡为重点,辅以必要的对症处理。轻、中度失水可予口服葡萄糖-电解质溶液,重度失水则需静脉补液,情况改善后再改用口服补液。对年老、年幼或虚弱者应积极处理,中毒症状严重并有循环衰竭者应注意维持有效血容量,必要时可采用肾上腺皮质类激素。禁食后腹痛、腹泻常可显著改善。重症患者可试用抗分泌的药物如黄连素、氯丙嗪、心得安、葡萄糖酸钙、消炎痛等。解痉剂以短期应用为宜。
(2)针对病原治疗:对无并发症的胃肠炎型患者,不必应用抗菌药物。因为应用抗菌药物并不能缩短病人的病程,反而促使肠道产生耐药菌株,使排菌时间延长,造成治疗上的困难。
对严重的胃肠炎或老年人、婴幼儿(尤其是4个月以下的婴儿)、营养不良、同时合并有慢性疾病或免疫缺陷者,应加用相应的抗菌药物。对胃肠道外感染及败血症型、伤寒型、局部化脓感染型,应予抗菌药物全身应用。
以往对沙门氏菌感染一般选用氯霉素、复方新诺明、氨苄青霉素或羟氨苄青霉素等,且大多于用药后4~6天热退。但有些病人可出现复发,不过再次给药仍然有效。近年来病原菌耐药现象不断增加,故最好能参照药敏结果选用适当抗生素。目前,临床常用第三代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及第三代头孢菌素,如环丙氟哌酸、氟嗪酸、洛美沙星、益保世灵等,常有较好的疗效。
恢复期带菌者无需抗菌治疗。
预防沙门氏菌感染,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1)控制传染源
①对急性期病人应予隔离,恢复期病人或慢性带菌者应暂时调离饮食或幼托工作。
②饲养的家禽、家畜应注意避免沙门氏菌感染,饲料也不能受该菌污染。
③妥善处理病人和动物的排泄物,保护水源。
④不进食病畜、病禽的肉及内脏等。
(2)切断传播途径
①注意饮食、饮水卫生。炊具、食具必须经常清洗、消毒,生熟食要分容器,切割时要分刀、分板。食用时要煮熟煮透。不喝生水。
②注意食品的加工管理。对牲畜的屠宰要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屠宰过程要遵守卫生操作规程,以避免肠道细菌污染肉类。在肉类、牛奶等加工、运输、贮藏过程中必须注意清洁、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