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读后感10篇200、300、400、500、700、800字

文教艺术2023-02-06 22:22:23百科知识库

《复仇》读后感10篇200、300、400、500、700、800字

本文整理了读《复仇》有感、男孩复仇记读后感(198字)、《王子复仇记》读后感(220字)、王子复仇记读后感(327字)、义犬复仇读后感(400字)、《写在一本复仇记的前面》读后感(493字)等200字、300字、400字、500字、700字、800字左右的读书笔记优秀作文10篇,供您参阅。

男孩复仇记读后感_198字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为《男孩复仇记》的书。文中讲了伯努阿去奶奶家度假,一路上很顺利。但是到了村里,有个名叫克拉布耶的小男孩总是欺负他。伯努阿就想要反击,他反击成功了。他们两个人的矛盾越来越严重。克拉布耶想要报复伯努阿,他拿了一条毒蛇想要吓唬伯努阿,可是没有吓到伯努阿,反被毒蛇咬到自己的手,有生命危险。关键时候伯努阿把他抬到了医院,他得救了。最后,他俩成为了好朋友。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做人要互相帮助。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_220字

有一个叫哈姆雷特的王子,他的叔父在他父王驾崩后继承了王位。后来先王的灵魂现身,告诉哈姆雷特自己其实是被自己的弟弟害死,从此哈姆雷特一直找机会想为父亲复仇。

为了不让叔父起疑,哈姆雷特假装发疯,可是在第一次的行动中只杀死了叔父的心腹——鲍罗尼亚士大臣。但因为王子凭着勇气和智慧,不屈不挠,最后终于杀死叔父,替父亲报仇。

我觉得哈姆雷特既聪明又勇敢,因为他不仅能看穿叔父的阴谋,还能保护自己不被谋害,更能冒着生命危险报父仇,真是不简单。

成语不屈不挠:屈:屈服;挠:弯曲。比喻在压力和面前不屈服,表现十分顽强。如:《汉书·叙传下》:“乐昌笃实,不桡不诎。”又如:教皇捉了他回,他在堂上不屈不挠,定归开出信教自由的理数。——清·颐琐《黄绣球》第二十九回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_327字

我读了《王子复仇记》这本书,令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的(悲愤的王子)这一篇,主要内容是:王子的父亲国王被王子的叔叔放毒蛇咬死了,王子知道了这个奸臣的目的。他叔叔口头上说悲哀,其实心里很高兴,最后,王子看到骑士去巡查了,他溜进来,和奸臣打了起来,结果,两败俱伤。

这篇文章真令人感动,我的感悟是:王子冒着生命危险想把奸臣除了,为父亲报仇,这是一位多么孝顺家人的王子啊,那个奸臣太坏了,为了得到王位,不惜牺牲一切代价,包括把国王杀了,这个奸臣啊,你有没有想过别人,你把别人的家人杀了,别人不难过吗?假如,我们只顾自己,不顾别人,那就太不道德了,我们一定要善良,心里不生歪念,帮助别人,别人一定会报答你的。

这本书很感动人,内容很好,可以找来读一下。

成语两败俱伤:两败俱伤[liǎng bài jù shāng],意指两者相争,俱受损伤。语本《新五代史·卷三八·宦者传·论》。[源]《新五代史·卷三八·宦者传·论》自古宦者乱人之国,其源深於女祸。女,色而已;宦者之害,非一端也。盖其用事也近而习,其为心也专而忍。能以小善中人之意,小信固人之心,使人主必信而亲之。待其已信,然後惧以祸福而把持之。虽有忠臣硕士列於朝廷,而人主以为去己疏远,不若起居饮食、前後左右之亲为可恃也。故前後左右者日益亲,则忠臣硕士日益疏,而人主之势日益孤。势孤,则惧祸之心日益切,而把持者日益牢。安危出其喜怒,祸患伏於帷闼,则向之所谓可恃者,乃所以为患也。患已深而觉之,欲与疏远之臣图左右之亲近,缓之则养祸而益深,急之则挟人主以为质,虽有圣智不能与谋,谋之而不可为,为之而不可成,至其甚,则俱伤而两败。故其大者亡国,其次亡身,而使奸豪得借以为资而起,至抉其种类,尽杀以快天下之心而後已。此前史所载宦者之祸常如此者,非一世也。[典故]“两败俱伤”是说双方争战,可能因此都受到损伤。这句话出自於《新五代史·卷三八·宦者传·论》。在传中,论及自古以来宦官的祸害远超过女色。因为宦官最亲近国君,在照顾日常生活起居中,有很多机会,可获得国君的信任,而让国君逐渐疏远忠良贤臣。於是国君慢慢地被宦官把持,祸害因而潜伏滋长,等到有一天国君发觉情形不对,终于想要重新信任忠臣来图谋改善。但是如果动作太慢,祸患必然加深;如果动作太猛,则宦官可能因此挟持国君。遇此状况,纵有圣贤明智之君臣,也难有所作为,最後还可能弄得双方都受到伤害。後来“两败俱伤”这句成语就从这里的原文“俱伤而两败”演变而出,用来比喻两者相争,俱受损伤。

义犬复仇读后感_400字

这天,我们学到了一篇课文,名叫《义犬复仇》,它使我想了很多很多……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受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杀了它主人的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最后实在忍不住,便哭了起来。文尔内八年都一直记着敌人的味道,可见它对杀害主人的敌人是多么的仇恨。也能想到狗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多次看到电视里播放着关于狗救了自己主人的新闻。狗不像猫,谁给点儿好吃的,就跟人家走了。狗不管主人怎样对待它,它都会用一生报答主人。

既然狗为我们带来了这么多快乐,我们为什么还要伤害这些可爱的生灵呢?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它使我回味无穷!

成语训练有素:素:平素,向来。平时一直有严格的训练。如:清·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四·将帅家丁》:“显亦为当时名将,所至有功,故知训练有素。”又如:如此整齐严密,虽极迅猛激烈而丝毫不乱,足见训练有素,名不虚传。——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四十七章

成语回味无穷:回味:指吃过东西以后的余味。比喻回想某一事物,越想越觉得有意思。如:宋·王禹偁《橄榄》诗:“良久有回味,始觉甘如饴。”又如:这篇文章含义深刻,使人回味无穷。

《写在一本复仇记的前面》读后感_493字

这是一个加拿大作家写的,里面有一段写作者理想的文字:“小时,我并不认为自己聪明伶俐,倒是非常担心是个笨伯(笨伯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我想可能是笨的意思)、懦夫,将来会使认得我的人感到失望。我如饥似渴地读了很多书……曾记得十四岁那年,我们按老师出的题写过一篇谈人生理想的作文……在文章中我写道:我将会成为一个诗人,我要用毕生精力写出一部稀世杰作,希望在我三十岁正当我的才华晶莹璀璨的时候,竟在同肺痨作最后一次斗争时咯血而死。”

作者的想法是好的,至少在我看来。因为他喜欢的是悲剧结尾,所以他给他的人生定义了悲剧的末端。然而,书中也提到“英雄人物要从悲剧的顶点跌下来,他首先得攀登上成就的顶峰”。

我不得不承认,书中的某些情结给了我共鸣。例如,在谈朋友、恋人这一段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前一个是受害者,后一个是施予者and受害者。

故事并没有结束,因为作者过了他的三十岁,而现实呢,他没有死去。也没有成为伟大的诗人。

我没有理想,至少我的理想不明确,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悲哀。我没有想要报复,没有复仇。因此我小时候的作文都是骗人的,包括那时写的理想。时间会见证一切。

成语如饥似渴:形容要求很迫切,好像饿了急着要吃饭,渴了急着要喝水一样。如:三国魏·曹植《责躬》计:“迟奉圣颜,如渴如饥。”又如:我如饥似渴地把那二十几页的长文,一口气读下去。——郭沫若《革命春秋·学生时代》

成语聪明伶俐:聪明:智力发达,天资高。伶俐:灵活、乖巧。形容小孩头脑机灵,活泼且乖巧。如:明·施耐庵《水浒全传》第四十九回:“原来这乐和是一个聪明伶俐的人;诸般乐品学着便会;作事道头知尾;说起枪棒武艺,如糖似蜜价爱。”又如:这个人真是聪明伶俐;她东问西找,竟然到了我们这里。——吴强《红日》第八章

义犬复仇读后感_659字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

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

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成语同归于尽:尽:完。一起死亡或一同毁灭。如:《列子·天瑞》:“天地终乎?与我偕终”卢重玄解:“大小虽殊,同归于尽耳。”又如:只图自己安逸,那管世事艰难,弄到后来,不是同归于尽吗?——清·姬文《市声》第十四回

成语战火纷飞:形容战斗频仍、激烈。如:浩然《艳阳天》第一二一章:“经过了这场灾祸的考验,好像当年跟着担架队闯了一趟战火纷飞的疆场回来。”又如:这种友谊来自战火纷飞的年代。——李国文《月食》

男孩复仇记读后感_708字

我有许许多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小飞侠。彼得。潘》,《木偶奇遇记》等等但是在众多的图书里面我最中意的也是最喜欢的是《王子的复仇记》——作者是英国的莎士比亚。文中,莎士比亚利用父与子之间的爱写出了王子给死去的父亲报仇的一个精彩故事。

文章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敌人是他的叔父——克劳狄斯他善于搞阴谋诡计,他引诱了王嫂乔特鲁德,并杀了自己的王兄,夺走了王位,并娶王嫂为王后。故事的开头是几个士兵守夜看守看见老国王的的鬼魂,接着陈述了王子在露台上见到父亲的魂魄提示自己父亲的死不是意外是另有其人,于是王子哈姆莱特决定找出杀害父亲的真凶。

戏班子的演出使哈姆莱特确信了杀害父亲的凶手正是自己的叔父——克劳狄斯。为了报仇,并夺回属于自己的王位,王子假装因与奥菲莉亚恋爱不成而疯,然后在时机成熟就报仇。

克劳狄斯发现哈姆莱特疯疯癫癫的时候,有些怀疑,派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以王子老同学的身份去试探王子疯了的原因。停了哈姆莱特同奥菲莉亚的谈话之后,他断定王子并不是因恋爱不成而疯,他已经预感到哈姆莱特知道了他杀害王兄夺王位的罪行,所以决定要除去心腹之患,他要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莱特。但是在去英国的路上,船出了事故,所以这一计没有成功。这时候,雷欧提斯来了,克劳狄斯想,可以利用雷欧提斯为父报仇的心理情绪将他拉入自己谋杀王子的阴谋中。雷欧提斯上了克劳提斯的当,充当了克劳狄斯的杀人工具,以青剑毒人,自食其果,最后哈姆莱特杀死了克劳狄斯,但他因为中了没有解药的毒药,和他的杀父仇人同归于尽了。

当我读完《王子的复仇记》时,我心想:结局是王子战胜了他的叔父,夺回了王位。让人高兴的事,丹麦国终于离开了坏人之手。

成语自食其果:指自己做了坏事,自己受到损害或惩罚。如:茅盾《〈呼兰河传〉序》:“除了因为愚昧保守而自食其果,这些人物的的生活原也悠然自得其乐。”又如:玩火者只会自食其果。

成语疯疯癫癫:精神失常的样子。形容人言语行动轻狂或超出常态。如:清·曹雪芹《红楼梦》第66回:“成天家疯疯癫癫的,说的话人也不懂,干的事人也不知。”又如:我不喜欢疯疯癫癫的女孩。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_758字

《王子复仇记》是讲一位丹麦王子的悲惨故事。故事讲: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死亡,王子为此困惑为此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王的灵魂,灵魂告诉王子是现任的国王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杀死了他。为了证实,聪明的哈姆雷特编排了戏剧终于证实了他父亲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从此,哈姆雷他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去在复仇计划中失去了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雷奥提斯被国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相告白于天下事,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是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成语振聋发聩:聩:天生耳聋,引伸为不明事理。声音很大,使耳聋的人也听得见。比喻用语言文字唤醒糊涂麻木的人,使他们清醒过来。如:清·袁枚《随园诗话补遗》第一卷:“此数言,振聋发聩,想当时必有迂儒曲士以经学谈诗者。”又如:除了匕首,投枪,也还有振聋发聩的木铎,有悠然发人深思的静夜钟声。——茅盾《联系实际,学习鲁迅》

成语死路一条:无路可走,比喻没有前途。如: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发,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又如:与人民为敌,死路一条。

男孩复仇记读后感_805字

我所读的就是堪称世界最佳悲剧的《王子复仇记》,主人公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王子复仇记》是讲一位丹麦王子的悲惨故事。故事讲: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死亡,王子为此困惑为此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王的灵魂,灵魂告诉王子是现任的国王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杀死了他。为了证实,聪明的哈姆雷特编排了戏剧终于证实了他父亲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从此,哈姆雷他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去在复仇计划中失去了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雷奥提斯被国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相告白于天下事,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是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义犬复仇读后感_836字

动物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只是人类取乐的工具,可在《义犬复仇》这篇课文中,军犬文尔内向人类展现了狗的另一面。

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军犬引导员斯达罗在战斗中牺牲了,他引导的那条名叫文尔内的狗发疯似的扑到凶手身上,用自己尖锐的牙齿咬住敌人的手。直到他们赶到战斗现场,狗嘴里仍咬着两根罪恶的手指头。文尔内奋不顾身地扑向敌人,它看到主人被凶手杀了后,心里一定有一种怒火,它对主人的忠诚是永不改变的,然而它也就此记住了这个罪恶的人。因为,是他害了“我”的主人,他别想就这样罢休。文尔内换了主人,可他不听从指令,变得焦躁不安,常跑到斯达罗被打死的地方哀鸣不止,此时此刻,它一定“身在曹营心在汉”,想念着斯达罗,不甘心主人就这样牺牲。文尔内忘不了仇恨,忘不了那只罪恶的手,对那个人的仇恨铭心。

文尔内的正义感和对主人无限的忠诚触动了我的心弦。这只狗对主人的情感甚至已经超脱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它的心永远属于主人,永远守护着主人。

在第二次复仇时,他虽然没有听觉,但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径直向那人猛扑过去,敌人虽射尽了子弹,可还是被咬断了喉管,此时,文尔内也累得筋疲力尽,在死前还不忘盯着仇人,最终安心地去世了。这个德国军官的气味在它的脑子里保存了八年之久!文尔内忘不了他杀害主人的那一刻,他憎恨着仇人。文尔内为了主人舍命复仇,就像是斯达罗的亲人,它对主人的情义已经达到常人难以想象的境界,它向人类展现了动物的另一面,动物也有情有义,至情至性。只有为主人报仇后,文尔内才能平静地离开人间,平静地去天堂找它的主人,陪伴着他。

而在为主人复仇的同时,文尔内也为国家除掉了一个深深隐埋的“定时炸弹”,为人民做出了贡献。文尔内的牺牲让我懂得它不仅是只忠诚卫士,也是只正义之犬。

希望人类能珍惜和动物相处的时光,善待它们,在它们的寿命到达之前,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让它们也能感到温馨。“知己知彼,爱己之心爱动物。”这样在碰到任何事时,动物才会和你的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成语定时炸弹:由计时器控制、能在预定时间自动引爆的炸弹。比喻潜伏的危机。如:邓小平《党在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他们是一股有野心的政治势力,不可小看,如果不在整党中解决,就会留下祸根,成为定时炸弹。”又如:她是张汉安插在他们中间的定时炸弹。

成语奋不顾身:奋不顾身[fèn bù gù shēn],意指奋勇向前,不顾生死。语出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源]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据《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引)仆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主上幸以先人之故,使得奉薄技,出入周卫之中。仆以为戴盆何以望天?故绝宾客之知,忘室家之业,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材力,务壹心营职,以求亲媚於主上,而事乃有大谬不然者。夫仆与李陵俱居门下,素非相善也,趣舍异路,未尝衔盃酒接殷勤之欢,然仆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仆以为有国士之风。夫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赴公家之难,斯已奇矣。今举事壹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仆诚私心痛之。另可参考:《汉书·卷五四·李广苏建传·李广》[典故]“奋不顾身”是指勇往直前,不顾自己的生死之意,出自於《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司马迁是西汉史学家,太史令司马谈的儿子。在父亲过世後继承父志,任太史令,从事编载史事兼掌天象历法的工作。武帝天汉二年,李陵带兵五千力战匈奴十余万人,後因寡不敌众,力竭而降,武帝大为光火,下令诛其全家。司马迁出面为他辩护,触怒了武帝,被捕下狱,处以腐刑。出狱後,转任中书令,决心效法先贤在逆境中愤发的精神,完成太史公书,即现在的《史记》。司马迁受刑後,他的老朋友益州刺史任少卿写了封信给他,告诉他贤臣应有的作为。司马迁看了後回信,陈述对李陵之事的观点以及受辱的经过。并说自己跟李陵并不熟,但见他“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认为李陵孝顺、讲信用、有义气,对下人也很好,并且出生入死,为国家的存亡“奋不顾身”,实在是个好人啊!如今降敌也是迫於无奈。後来“奋不顾身”这句成语就出自此处,用来形容奋勇向前,不顾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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