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篇400、500、800、1000字

文教艺术2023-02-06 21:35:23百科知识库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篇400、500、800、1000字

本文整理了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1字)等400字、500字、800字、1000字左右的精选读后感5篇,供您参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_401字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_482字

这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成语愤世嫉俗:愤世嫉俗[fèn shì jí sú],意指愤恨不合理的社会现状,憎恨邪恶的势力。语本唐·韩愈〈杂说〉四首之三。後用“愤世嫉俗”形容对腐败的社会现状及庸俗世态的痛恨。[源]唐·韩愈〈杂说〉四首之三(据《全唐文·卷五五八·韩愈》引)谈生之为〈崔山君传〉,称鹤言者,岂不怪哉!然吾观於人,其能尽吾性而不类於禽兽异物者希矣。将愤世嫉邪,长往而不来者之所为乎?[典故]“愤世嫉俗”原作“愤世嫉邪”。韩愈(西元768~824),字退之,唐朝河阳人。尊崇儒术,排斥佛老,通六经百家之学,创作颇多,各种体裁的作品,都有卓越的成就。他个性耿直,直言极谏,因而一再的被贬官,但不论治理那个地方,总是留下很好的治绩,深受百姓爱戴。在宦海上的浮沈,以及外在环境的影响,常让他有志不得伸,因此藉着文字,把志向和生命发挥到极致,主张文章要言之有物,要有充实的思想内容,一扫南北朝以来形式主义为主的浮华文风。带动了文学上的改革,不仅影响了当代,也深深影响了後来的宋代,振兴了散文,称之为“古文运动”。这一篇是韩愈抒发对社会、人性的看法,提到有一个姓谈的书生写了一篇〈崔山君传〉,对不合理的社会现状,表达了愤恨,以及憎恨邪恶的势力,似有着隐遁的决心。而这个部分让他觉得一般人很少能够不与禽兽异物相同,而将人类应有的性情发挥到极致的。韩愈对人生所抱持的态度是属於入世的,因为遵行儒家思想,对於社会应当贡献己力,而非佛老那种出世、无为的消极生活态度。後来“愤世嫉俗”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形容对痛恨腐败的社会现状及庸俗世态的痛恨。

成语言之有物:言之有物[yán zhī yǒu wù],意指指言论或文章有根据、有内容。语本《易经·家人卦·象》。[源]《易经·家人卦·象》〈象〉曰: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典故]“言之有物”原作“言有物”,指言语有内容,不说空泛无益的话。《易经》相传由伏羲制卦,文王作系辞,孔子作《十翼》。共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易经》的内容,最早只是记大自然、气象、天文等变化,供古代帝王施政参考之用,一般百姓则用为占卜吉凶。直到孔子为《易经》作传,才赋予它哲理上的意义,成为儒家的重要典籍。《易经》的内容充满神秘的色彩,理念幽微莫测,由宇宙运行乃至人事生灭,都有极精辟的见解。〈家人〉是《易经》的第三十七卦,指一家之人,卦形为火下风上(),取风由火出,人人各守其职之义。象辞的解说为:“风由火而生出,是〈家人〉这一卦的象徵。因此君子讲话的内容必定实在,不会说空泛无益的话,做事也能持续不断,不会半途而废。”後来“言之有物”这句成话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形容言论或文章有根据、有内容。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_757字

“如果你用枪打鸟,那么一定记住不要打死知更鸟,因为它只是在那唱歌,给人带来欢乐。”

全书以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小镇梅科姆为背景,黑人青年汤姆。罗宾逊被白人无赖尤厄尔诬陷,他被控强奸了尤厄尔的女儿。为维护正义,白人律师芬奇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为一个黑人打这均认定会失败的案子。他相信,没有一个人应当为自己的肤色承担不公。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一个白人帮助一个黑人无疑是骇人听闻的。在面对大环境的黑暗时,多数人堕入到“平庸之恶”中,少数人选择了沉默,而阿帝克斯。芬奇却一定要站出来发声、抗议,他说“如果我不这么做,我今后在镇上就抬不起头,我教导孩子的时候他们就不必听我的了。”原来,在黑暗面前,我们需要做的只是问一问自己的良心。在法庭上投票迫害汤姆的人是有罪的,沉默观看的人也是有罪的。在芬奇看来,沉默等同于对黑暗的认可,这又何曾不构成一种迫害?

小说并非只局限于种族歧视这一个矛盾点上,借由阿帝克斯。芬奇之口,作者告诉了我们消除一切不平等的武器,除了良心,还有法律和观念。在法庭上,芬奇说到:“有些人天真地认为人人在一切事物上都是平等的。但我们也知道,有些人更聪明些,有些人更强壮些,有些人做蛋糕更好吃……然而在我们的国家,有一种机制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愚人平等于爱因斯坦,那就是法律。”这位律师告诉我们,我们有追求正义的必要,更有追求正义的可能,这种可能存于大泽乡“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喊中,存在于林肯纪念堂前“我有一个梦想”的高呼中,更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之中。历史已无数次证明,黑暗是一时的,人们向往光明的心却是永恒的。

在故事的结尾,汤姆。罗宾逊因不堪忍受而逃狱,最终死于枪下,“知更鸟”终究没能被保护。但在读者的心中这只“知更鸟”已然长驻,并在人生的路上不时发出动人的歌声。

成语骇人听闻:骇:震惊。使人听了非常吃惊、害怕。如: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东角楼街巷》:“南通一巷,谓之界身,并是金银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又如:任听部下逞艳于非时之候,献媚于世主之前,致令时序颠倒,骇人听闻。——清·李汝珍《镜花缘》第六回

成语骇人闻见:使人目见耳闻感到震惊。同“骇人视听”。如: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东角楼街巷》:“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_839字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成语踏踏实实:非常实际,一点也不浮躁。指不做出某种炫耀的显示的行为。如:邓小平《关于国防工业企业的整顿》:“这个问题不是说一句话就可以解决的,要做许多踏踏实实的工作。”又如:他办事一向都很踏踏实实。

成语想方设法:想种种办法。如:叶圣陶《得失》:“教的一篇若是白话,看来看去差不多没有几句需要讲明的;然而也得想方设法,把五十分钟敷衍过去。”又如:我想方设法也要办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_991字

文/不亦然

当他们终于看到他时,……才知道他根本没做那些坏事……,他其实是好人。”

刚开始阅读时,前几章几个孩童的琐粹生活令我昏昏欲睡。唯一支撑我阅读下去的理由就是怪人拉德利,他从不出门,关于他,在斯库特与杰姆这些孩童中流传着一段神秘可怕的传说。他简直成了恶魔的具化物。这个“恶魔”也一直吊足了我的胃口,我一直在猜测他在整个剧情中担任着怎样的角色。

随着情节的发展,“恶魔”仿佛退出了剧情,取而代之的是阿蒂克斯接手的一桩案子。它令斯图特一家陷入饱受争议的漩涡中。老实本分、乐于助人的黑人汤姆,帮助了马耶尔,却在拒绝了马耶尔的勾引后被尤厄尔一家反告强奸。即使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汤姆是无辜的,审判团还是判他有罪。这场失败的官司充分展现了当时的美国白人对黑人深入骨髓的歧视——就算是无赖、懒惰、处于白人群体中鄙视链最底端的尤厄尔,也要比任何一个勤劳、体面的黑人来的高贵。

案件判决后,汤姆在绝望中越狱,最终被直接枪杀。尤厄尔又处处威胁斯库特一家,这些一度将本书推入最压抑的气氛中。然而“怪人”又出现了,他战胜了真正的恶魔,从尤厄尔手下救下了斯库特两兄妹。黑人汤姆已经作为一只知更鸟被无辜杀死。而泰特警长与阿蒂克最终决心保护因自卫反击而杀死尤厄尔的另一只无辜的知更鸟——怪人阿瑟先生。最后,不善交际的“怪人”要求斯图特送他回家。在街角的路灯下,斯图特把手滑进“怪人”阿瑟先生的臂弯。斯图特这才意识到之前放在树洞里的礼物都是这位“怪人”先生所送。

当斯库特转身准备回家时,街灯依然闪烁,照耀着这个街区。

这个街区有莫迪小姐,她的房子被大火付之一炬,她却抱着脑袋,笑的前仰后合。有杜博斯太太,她本可以靠吗啡“愉快”的死去,却硬是决定要戒掉毒瘾。干干净净离开这个世界,不欠任何人,不依赖任何东西。有雷蒙特先生,他为了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用酒鬼的身份掩藏自己。有“最下层”的黑人,在阿蒂克斯准备离开法庭时,后三排的黑人全体起立,并且在斯库特旁边的一位黑人说了一句话:“斯库特小姐,请起立。你的父亲要经过这里了。”还有那些判汤姆有罪的白人们,人们还是“高高兴兴重新选他当了立法委员,而且和往年一样,又是全票通过。”大概每个人都还是希望,等到哪天自己成为无辜的弱势群体时,也可以有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为自己伸张正义吧。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成语付之一炬:付之一炬[fù zhī yī jù],意指炬,火把。用一把火将它焚毁。指物品、成果悉数被焚毁。语本唐·杜牧〈阿房宫赋〉。[源]唐·杜牧〈阿房宫赋〉(据《全唐文·卷七四八·杜牧》引)嗟乎!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秦爱纷奢,人亦念其家。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使负栋之柱,多於南亩之农夫;架梁之椽,多於机上之工女;钉头磷磷,多於在庾之粟粒;瓦缝参差,多於周身之帛缕;直栏横槛,多於九土之城郭;管弦呕哑,多於市人之言语。使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独夫之心,日益骄固。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典故]杜牧(西元803~852),字牧之,号樊川,唐朝京兆人。个性刚直,诗风豪迈不羁,文章深奥曲折,多切中经世之务,在晚唐诗人中成就颇高,时人称其为“小杜”,以别於杜甫。着有《樊川集》,代表作品有〈阿房宫赋〉、〈泊秦淮〉诗等。因生活在内忧外患的晚唐时期,心系国事,抱有挽救危亡,以恢复唐王朝繁荣昌盛的理想。秦始皇时,认为咸阳城人口太多,秦宫太狭小,於是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劳力和金钱,在今陕西省长安县西北建造了阿房宫,规模富丽堂皇,前所未有,是秦王朝最大的宫殿。而唐敬宗在继位後,也广造宫室,致使天怒人怨,所以他写了这一篇〈阿房宫赋〉,以秦朝的滥用民力、奢逸亡国为例,借以讽喻当世。在六国被覆灭後,天下统一,代表秦朝政权的阿房宫出现了,占地有三百多里。杜牧感叹,其实一个人的心思和千万人的心思本来并没有什麽不同,秦国统治者喜爱奢华,一般人民也爱护着自己的家园,但为何在榨取别人时,丝毫不留余地,而挥霍起来却像泥沙一般毫不珍惜呢?那撑梁的柱子,比田里的农夫还多;架在梁上的椽子,比纺织机上的女工还多;管弦乐声,比闹市中人们的话语还多。宫殿中一切的富丽堂皇,却带给人们无穷的灾难和不幸,使得人民敢怒不敢言,而统治者也更加地骄横了起来。等到戍守边疆的兵卒们一起义,函谷关被攻陷,项羽一来,放了一把大火,可怜这富丽的阿房宫就这样化为灰烬了。所以後来指东西让一把大火给烧光了,就叫作“付之一炬”。

成语前所未有:从来没有过的。如:宋·徐度《却扫编》卷下:“而邓枢密洵武真以少保领院而不兼节钺,前所未有也。”又如:如此好令,真是酒席宴前所未有的,妹子恭逢其盛,能不浮一大白。——清·李汝珍《镜花缘》第八十四回

本文标签: 读后感作文  名著读后感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