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含读《狗猫鼠》有感、狗猫鼠读后感(739字)、鲁迅狗猫鼠读后感(913字)等700字、800字、900字、1100字、1400字、1600字左右的读书笔记优秀作文6篇,供您参阅。
狗猫鼠读后感_739字
著名的作家——鲁迅先生,他对外自称是仇猫的。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的渊源。
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的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的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的。鲁迅仇猫的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的感情,毕竟这是猫的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的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的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的,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的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于猫啊。他并不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的,媚态的。他眼里的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的优点也尽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猫不像狗那样大,它娇小,干净,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觉是的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的。若说猫是生活中的人的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的。狗是忠诚,老实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睐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领。就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睐,就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的关键胜败的。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的人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的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的人也就是像狗与猫的性格一样。
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的地方。
成语比比皆是:比比皆是[bì bì jiē shì],意指比比,每每、频频。“比比皆是”形容到处都是。语本《战国策·秦策一》。[源]《战国策·秦策一》张仪说秦王曰:“臣闻之,弗知而言为不智,知而不言为不忠。为人臣不忠当死,言不审亦当死。虽然,臣愿悉言所闻,大王裁其罪。臣闻,天下阴燕阳魏,连荆固齐,收余韩成从,将西南以与秦为难。臣窃笑之。……今秦出号令而行赏罚,不攻无攻相事也。出其父母怀衽之中,生未尝见寇也,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煨炭,断死於前者比比是也。……”[典故]张仪是战国时代有名的谋士,《战国策·秦策一》里记载他游说秦惠王,向秦王分析当时的国际情势,提出自己的连横政策,以打破六国合纵之约,进而统一天下。他认为六国普遍国库空虚,赏罚不明,以致军民到了战场上,看到敌人都四处逃散,然後怪罪人民不能效忠。其实这都是制度上的不公,赏罚不明确所造成的。而秦国制度完备,信赏必罚,人民“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煨炭,断死於前者比是也”,意谓:人民都勇於赴死,为国家效命,不怕刀枪火炭,断然战死沙场之人“比比是也”。因此,秦国有实力并吞六国,只要政策得当。就用“比肩”来表示很多。後来“比比皆是”这个成语就从“比是也”演变而出,用来形容到处都是。
成语知而不言:明明知道而不说。如:《庄子·列御寇》:“知道易,勿言难。知而不言,所以之天也;知而言之,所以之人也。”又如:《周书·侯植传》:“兄既受人任使,安得知而不言。”
狗猫鼠读后感_787字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成语恨之入骨:恨到骨头里去。形容痛恨到极点。如:《史记·秦本纪》:“缪公之怨此三人,入于骨髓。”又如:那知府亦恨之入骨,一处处弄得天怒人怨,在他自己始终亦莫明其所以然。——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二回
成语穷追不舍:勇敢地追赶不放松。如:林海音《婚姻的故事》:“但是如果她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我一定穷追不舍。”又如:我们对敌人要穷追不舍,坚决打击。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_913字
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动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体现出了他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情怀。《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作者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并总结了猫的几点罪行: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它嗥叫时,令人心烦;它吃了作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作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而且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从而表述了作者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嗷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其实作者阐述的不喜欢猫的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憎分明的胸怀,因此他才能毅然扔下笔,弃医从文,他才知道“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由此看来,爱憎分明,可以说是立世之道,时代发展的源泉,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学习的。
爱憎分明,需要从现在做起。面对躺在车轮下的“小悦悦”无人救起,面对连撞数人并害怕伤者不死又连捅八刀的药家鑫,面对无人敢搀扶的老人,面对失踪数天、编造被拐谎言的18岁女孩,你会采取怎样的态度?也许,我们的世界正是缺少了爱憎分明,才会酿成一场场悲剧、骗局。“智者明辨是非”、“不宜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实践,以科学的知识和丰富的经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该做的事尽量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努力做到知行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与非,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坚持原则,做出正确选择……
爱憎分明,立世之道。时代在召唤着我们,让我们高举起青春旗帜,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大爱大憎,做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成语大是大非:指带有原则性、根本性的是非问题。如:徐迟《歌德巴赫猜想》:“一页一页的历史写出来了,大是大非,终于有了无私的公论。”又如:在这个大是大非面前,他是不会站错队的。
成语正人君子:旧时指品行端正的人。现多作讽刺的用法,指假装正经的人。如:《旧唐书·崔胤传》:“胤所悦者阘茸下辈,所恶者正人君子。人人悚惧,朝不保夕。”又如:旬这样的才是斯文骨肉朋友,有意气,有肝胆,相与了这样正人君子,也不枉了。——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四回
狗猫鼠读后感_1069字
当代学者、作家孙席珍如此评价鲁迅先生的作品:“鲁迅的作品,始终贯彻着倔强的气味,无情地剥露着一切,幽默而辛辣,可以说是针针见血。”读了《狗猫鼠》一文,我觉得这样的评价很是贴切。
《狗猫鼠》一文作于1926年,“三一八”惨案发生,北洋军阀暴政肆虐,鲁迅先生也被列入了通缉者的名单。此时鲁迅先生虽已离家避祸,但仍处于战斗的中心,这篇散文对现实就有较多的干涉,有很强的政论性。
这篇文章从别人抨击自己“仇猫”说起,谈到“人禽之辨”,讽刺人类的违心之论,党同伐异;接下来分析自己“仇猫”的原因:猫喜欢幸灾乐祸、折磨弱者,媚态十足、扰人清静;接着回忆中西方黑猫、猫婆、猫鬼的传说,猫的妖气十足;进而忆起自己小时候心爱的隐鼠被害,长妈妈嫁祸于猫,我对猫追杀决绝,甚至于在《兔和猫》一文中有了毒药的冲动,使出了更毒的辣手,落下“仇猫”的话柄。作者进而“反省”,做出嘲讽:要像中国的官兵学习,长保着“御辱保家”的资格,绝不打伤或杀害,只在家门口大声叱咄。
鲁迅先生生就一副硬骨头,那股子倔强,令人敬佩。面对“现代评论派”的绅士之流的攻击,鲁迅先生绝不胆怯。他借“猫狗”之词,给“媚态的猫”画像。先生一向对“奴性十足”的奴才深恶痛绝,就用辛辣的笔调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幽默而又辛辣,这就是鲁迅。开头写道:“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对现代评论派的攻击与恫吓进行揭露;第四段中:鸷禽猛兽虽凶残,但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牌子,揭露现代评论派玩弄公理的把戏,支持迫害的罪行;写到老屋中老鼠跳梁,他居然能写到: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一个“轩昂”,真是让人忍俊不禁,用词之精炼传神,可见一斑。至于结尾,不太理解其背景,但能感觉到鲁迅先生是借此语抨击政治,抨击那些不问世事、自作清高的名流。这种辛辣,令人忍俊不禁,却又这样的不留情面,做到了“无情的剥露”。而这正是鲁迅先生以文学做武器的斗争之路的真实写照。
文章虽幽默辛辣至极,但用的却是很轻松的笔调,如行云流水,似天马行空。作者从自己的仇猫说起,谈到了人们的婚礼,黑猫、猫婆和猫鬼,猫和虎的师徒关系。老鼠成亲的花纸等许多传说、掌故和现实的小故事,娓娓道来,真的如与朋友聊天一样。嬉笑怒骂,举重若轻,率性而谈,却又入木三分,这就是大文学家,令人赞叹!
成语忍俊不禁:忍俊:含笑;不禁:无法控制自己。指忍不住要发笑。如:唐·赵璘《因话录》卷五:“柜初成,周戎时为吏部郎中,大书其上,戏作考词状:‘当有千有万,忍俊不禁,考上下。’”又如:大熊猫憨态可掬,小猴子顽皮可爱,使得周围的大人们忍俊不禁,孩子们更是笑得前仰后合。
成语行云流水:形容文章自然不受约束,就象漂浮着的云和流动着的水一样。如:宋·苏轼《答谢民师书》:“所示书教及诗赋杂文,观之熟矣;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又如:结构如行云流水,层次分明,先后呼应。——茅盾《〈力原〉读后感》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_1371字
读《朝花夕拾》,第一篇就是《狗·猫·鼠》,印象中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很艰深的,所以读时有一种畏难情绪,初读有印证了这一点。细读几遍之后有了一些感悟。不知确否,望大家指正。
分析这篇文章,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逻辑严密,推理层层深入
如文章的第一段,开头就说“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为什么这样说呢?我的《兔和猫》是他们的证据。为什么会有人闲得如此无聊来考证我的隐私呢?因为我写文章触到了一些名流的痛处,他们要攻击我。于是按他们的逻辑:我仇猫,狗也仇猫,因此我是狗,而我还说要打“落水狗”,我是多么愚蠢的一个人啊。这是多么愚蠢的推理啊。从这一段环环相扣的说理,我们看到先生逻辑思维的严密。
单从文章的这一段就可以看出,说我仇猫、指我是狗是人们即那些名流们是别有用心的。这篇文章条理清晰,说理层层深入,如文中写到:我写文章碰到一些人的痛处,得罪了名流就危险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怎的不好惹呢?”……通过设问,引导读者进一步的思考,层层深入地展开问题。
文中的第四段:其实人禽之辨……最后一段;这确是先前所没有料想到的,也都很好的体现了先生逻辑的严密,层层深入地阐述道理。
二、渊博的学识,使文章妙趣横生
文章中写狗、猫、鼠,作者运用了古今中外的童话、故事、传说。写狗仇猫引用了覃哈特博士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中的童话;写我讨厌猫们配合时的嗥叫,又引用了大勃吕盖尔的铜版画来佐证;写我幼年时的不喜猫,有列出了日本的猫婆,中国古时候的“猫鬼”的传说;还有老祖母讲猫和虎的故事;“八戒招赘”和“老鼠成亲”的花纸;“墨猴”的传说……看完这篇文章,我一边叹服先生的博闻强识,一边汗颜自己的孤陋寡闻,一边也为现在的学生写不出好作文找到了缘由。
三、幽默的语言,辛辣的讽刺
鲁迅先生的文章历来充满讽刺意味,这篇也不例外,如第一段中,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语中就满含讥讽;如第四段中,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前者讽刺了那些自己“不干净”但还自命清高的学者权贵;后者讽刺了那些打着“正义”的旗子残害弱者的军阀权贵。如第五段中这些含有“阴险的暗示”的句子,多么幽默智慧啊。再如最后一段,作者由自己赶猫想到官兵们的剿匪或杀敌,接着说:我想,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多么辛辣的讽刺啊,原来“指导青年”的前辈都是这样误导青年的呀。
四、文章结构严谨,前后照应
如文中第一段提到说我仇猫的依据是《猫和兔》,对于没有读过这篇文章的读者来说就也些不明就理,但文章最后一段就有了补充就,我仇猫因猫伤害了兔的儿女们。再如第一段中提到了我写文章“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而文章最后又写到我的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求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
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原来鲁迅先生得罪的是这样的指导青年的前辈,我们也很庆幸先生没有成为这样的前辈,否则世上不知又多了多少祸国殃民的“名流”了。
以上是我的一点粗陋分析,我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大家:文中写到老祖母讲猫作虎老师的故事,我仔细想了半天,也不明白这个故事与中心的关系。所以我大胆地想删去这个故事不致影响文意吧?敬待诸位高见。
成语祸国殃民:祸、殃:损害。使国家受害,百姓遭殃。如:章炳麟《正学报缘起·例言》:“如去岁兖州之变,西报指斥疆臣,谓其祸国殃民,肉不足以啖狗彘。”又如:第八条罪状是:传播出去,祸国殃民。——毛泽东《反对党八股》
成语孤陋寡闻:陋:浅陋;寡:少。形容学识浅陋,见闻不广。如:《礼记·学记》:“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又如:某孤陋寡闻,不足当公之荐。——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十回
狗猫鼠读后感_1628字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猫儿们绝不甘心这样被狗欺凌,于是他们卧薪尝胆苦思冥想,想出了不少对付黄狗的手段,遂上门找茬。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由于狗族中能对猫构成威胁的多是黄狗,而黄狗又不善,狗狗相护,所以这场猫狗之战中,猫儿们占尽了便宜。生活好了,自然心情好,吃饭香,身子也胖。有一次我到一位富同学家做客,额刚一进门,便被吓得魂飞魄散。我早听说我那富同学喜欢养小动物,却不料他如此大胆,竟敢贩卖东北虎!我正拔腿要跑,却听到他温顺地叫了声
喵——
接着便在我跟前撒娇,我这方才明白这竟是一只猫,幸甚!
猫狗相争各有所伤,这可乐煞了那些鼠辈。他们再不必东躲西藏,尽可以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若是遇上了黄狗要拿他,他便说:没用的家伙,空有一副大体格,连那小猫都对付不了,却只会来欺凌我们这些弱弱小。
若是碰到了猫他便说:孬种,连饭碗都被人抢了还来逞什么威风,回家睡觉去吧!
就这样,猫狗继续针锋相对,而鼠辈们则自在地过活。
也许某一天,大街上会发生这样一件趣事:一只猫和一只狗正争斗着,旁边突然窜出一只小老鼠,那猫和狗便立马撒腿,向深巷里钻了去。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成语天经地义:经:规范,原则;义:正理。天地间历久不变的常道。指绝对正确,不能改变的道理。也指理所当然的事。如:《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又如: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是每个学生天经地义的事。
成语奄奄一息:奄奄:呼吸微弱的样子。只剩下一口气。形容临近死亡。如: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八十七回:“惠王亲往问疾,见痤病势已重,奄奄一息。”又如:他已被打得体无完肤,奄奄一息了。